位于市湖滨新城井头乡境内,1983年韩余娟牺牲后,宿豫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小英雄牺牲的地方建造一座“韩余娟陵园”,共青团宿豫县委、县教育局、共青团淮阴市委相继授予她“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标兵”、“英雄少年”光荣称号;共青团江苏省委、共青团中央分别授予她“英雄少年”、“舍己为人小英雄”光荣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追认她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