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居,为律师查凤歧住宅。建筑坐北朝南,以火巷为界分东、西两路,建筑面积620平方米。东路前后两进,均面阔三间,第一进门窗较为精致。西路前后四进,仪门东向,为水磨砖门楼。第一进面阔三间,第二进正厅面阔四间,前有卷棚,梁架雕精致鲤鱼图案,第三、第四进均面阔四间。火巷内有六角门花墙,上有“余步”石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