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子街69、71、73号民居为
扬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湾子街69、71、73号民居
清代民居。67号住宅坐北朝南,前后两进,第一进面阔三间,第二进面阔四间,小瓦屋面,硬山顶。69号住宅坐北朝南,前后两进,面阔三间,小瓦屋面,两侧防火墙。大门为磨砖门楼,有照壁;第一进前有轩廊,木构槅扇,后设屏门;住宅东有厨房,两间一厢,小瓦屋面,观音兜顶;71号住宅坐北朝南,大门为磨砖门楼,入内为火巷,火巷东、西分别为前后两进住宅,后院有水井一口。73号住宅大门南向,条砖勾缝门楼,内部建筑坐西朝东,南、北三间并列,前为天井,两侧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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