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财神庙
财神庙建于清乾隆六年(1741),为座北朝南的一进院落,由正殿、东西配殿、五圣祠组成。正殿是建筑主体,为七架梁前后廊建筑结构,亦称五架梁前后各出1米架,复合式硬山建筑,面阔三间,进深五间,长10.5米,宽13.3米,在正殿前为六架卷棚结构的厅堂建筑。正殿与前面的厅堂间无任何隔断,墙壁把两个建筑包在一起,成为一座复合式建筑,只是在正殿前檐柱与厅堂后檐柱间有穿插枋连接,在穿插枋上安有荷叶墩,支撑两檐间的排水天沟。厅堂为梁式建筑,在前檐设有十攒斗拱,成为柱与屋顶间过渡部分,由于正殿与厅堂都为硬心式建筑,故无转角斗拱。斗拱为三昂,斗口为0.07米。厅堂原檐柱间无隔断,现槛墙与门窗应是为了防盗和防寒而加的防护。东西配殿各五间,长17.27米,宽6.39米,房屋结构为六架前檐廊建筑,硬心。东侧五圣祠,面阔三间,东西长6.43米、南北宽6.75米。耳房一间,长6.43米,宽6.75米。
2002年对财神庙复修时,增建钟鼓二楼、山门、影壁各一座,山门前另辟文化广场;并由院内出土石碑所记可知:其在道光二十七年和咸丰九年有过两次重修。院内现存乾隆六年残缺捐资碑、咸丰九年复修碑捐资碑共四通。
财神庙建筑十分精美,按清式营造方式建筑,木架精雕细刻,尤其厅堂建筑、角背等很有特点。纤细的木雕,是南方建筑在北方的再现与结合,融汇了南北方古庙宇建筑风格。财神庙的兴建是盖州开埠的证明,融合了南北建筑风格,是盖州市明清一条街古建的典范。
2012年营口市人民政府(营政[2012]173号)公布盖州财神庙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营政[2013]185号)公布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以盖州财神庙围墙外四周各外延5米以内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外西至古城墙、东15米、北15米、南15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信息来源:市文体新广局 供稿人:董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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