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乌鲁木齐市明德路北侧自治区计划委员会院内。1940年8月至1941年11月,毛泽民任新疆财政厅厅长时曾在此工作和居住。故居为坐北朝南、土木结构的两间半平房,现经过维修,陈列着烈士生前工作和生活用品用具,供各族人民瞻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