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焉耆县七个星乡西南12公里,与千佛洞为邻。“明屋”为维吾尔语之汉译,意为“千间房子”。该遗址建于晋唐时期,有殿宇、僧房、佛塔等小建筑九十余所,除顶部毁坏外,墙壁大部完整。1928年清理出土有佛头、佛身、佛锦、鹰嘴天王头、老维文木简、墨书木板、陶罐等,制作极为精美,对研究我国佛教的传入有一定的价值,是自治区第一批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