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仪

属于::北宋

李之仪(1048~1117后)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 沧州无棣(今属山东省无棣县)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

李之仪

人物生平

李之仪,字端叔 。他是北宋中后期“苏门”文人集团的重要成员,官至原州(今属甘肃)通判。其《卜算子·我住长江头》一首为后世称道并广为传诵。

李之仪早年师从于范仲淹之子范纯仁。熙宁三年(1070)进士,初授万全县令,后到鄜延军任职。元丰六年(1083)春回京。时高丽王王徽卒,朝廷委左谏大夫杨景略等前去吊唁。杨素闻李之仪清节贤名,才华横溢,遂奏请之仪同行,作为书状。出使途中,路过山东长清县孝堂山汉石祠时,曾题字于石祠的石柱上,大字楷书,共五行,现刻字尚存。这是他在山东留下的仅有的遗迹。

哲宗元祐初(1086)范纯仁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李之仪遂被任命为枢密院编修官。不久,又为原州(今属甘肃)通判。与苏轼,黄庭坚秦观交往甚密。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二年(1099),上调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

徽宗崇宁初(1102),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李之仪《与祝提举无党》说:“某到太平州四周年,第一年丧子妇,第二年病悴,涉春徂夏,劣然脱死。第三年亡妻,子女相继见舍。第四年初,则癣疮被体,已而寒疾为苦。” 后遇赦复官,授朝议大夫,未赴任,仍居太平州南姑溪之地,以太平州城南姑溪河(又称鹅溪)为缘,自名“姑溪居士”,卒后葬于葬当涂藏云山致雨峰。

古无棣县包含今天的滨州市无棣县、德州市庆云县以及沧州市盐山县庆云镇,后分为东西无棣,东无棣即今天的无棣县,西无棣的县府从今天的盐山县庆云镇迁至庆云县县府,后更名为庆云县。《庆云县志》里记载朝请大夫李之仪等八位庆云籍的名人,供奉于明朝的庆云县城“乡贤祠”内。

李之仪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