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现天价摆渡车 买得起机票买不起摆渡车票
5月4日,一位乘客乘飞机从北京到温州,因为自己坐的是经济舱,但由于帮同事拿行李坐了头等舱的摆渡车,需要额外收费,结果,300米左右的距离收费398元。为此,他觉得不合理,“想想也是醉了,听说过天价虾、天价鱼,没想到今天这天价车费就发生在自己身上。”
对此,该当事人所在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情况属实,经历者是他同事。对于上述事项,温州机场相关负责人打了四五个电话过来作了解释,并说有收费依据,但迟迟不提供给他们。
“我们不是要对方退回398元,而是市面上不断出现天价虾、天价鱼等乱收费现象,希望通过此事,能够引起温州机场方面的重视,并进行整改与规范管理。”上述负责人如是表达。
5月9日,温州机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日,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了该旅客上车是要收费的,费用是398元一位,该旅客也同意支付该舱费用,并开具了发票。“车子和贵宾室的费用是一致的,一旦上了贵宾车就表明已经接待了这批客人,我们服务分很多种,比如进出港需要办理的手续都是398元一位。”
至于上述费用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批,温州机场上述负责人解释称,因为他们不是公共服务一类的,属于高端服务场所,旅客可以选择自愿消费,当时已征得该旅客的同意支付该笔费用,才把旅客带回机舱。
“目前来看收费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从营业至今,费用都是公开、延续的,且每一位进出旅客都是公平对待的,也不会因为行程长短变更费用。”该负责人称,该项服务由机场直营并非外包给第三方。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洪兴贤认为,不管是头等舱还是经济舱,这种情况要看两个条件:其一,双方达成一致,是否为乘客的真实意思;其二,该项收费行为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核准,物价部门对收费有一个标准,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