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朝历史上为政清明从谏如流的明君是谁?
汉文帝不但从皇宫、自身做到制止奢侈浮华,并且在造福一方百姓中也做到了为正清明,其口碑在西汉初广为流传。为正清明造福一方的帝王。汉文帝二年(前178)与大臣讨论废除收孥连坐法,刘恒说:“我听说,法律公正,人民就会诚实;判罪恰当,人民就会服从。而且,管理人民、引导人民走正道不犯法的,是官吏。要是既不能引导人民走正道,又用不公正的法律去治罪,这种法反而要祸害人民,造成残暴行为,我看不出它的方便。应该再作考虑。”于是陈平、周勃宣布废除有关收孥连坐的一切法律条文,使有罪的按法律治罪,不收捕为官府奴婢,没有罪的不受牵连。
汉文帝十三年(前167),针对当时肉刑过滥的现实,刘恒给御史大夫下令“废除肉刑,用别的办法代替;做到使罪人各按罪行轻重受到相应的刑罚,不逃亡,满了刑期,就解除刑罚当平民。制定出个法令来”。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有些不赞成,但没有表示相反意见,根据这个诏令制定了一个取代肉刑的法令,经文帝批准于当年颁布。
关于臣下、庶民与皇帝的关系,过去的习惯总是错在下、功在上。即使皇上不好也不能说,否则就犯了“诽谤妖言罪”;如果碰上大的祸患,祭祀时就说皇上是英明的,都是臣下不好,这叫“秘祝”;老百姓诅天骂地,因天与天子、皇上连带,所以也就犯了“民诅上罪”。文帝统统废除了这些罪状,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他在诏书中说:“古时治天下,朝廷设立进善旌、诽谤木,以此寻求好的治国方法,招徕进谏的人。现在法律中规定了诽谤妖言罪,这会使群臣不敢讲真话,使君主没法知道自己的过失,怎么能把远方的贤良之士招来呢?要废除掉。”“祸是由怨恨导致的,福是由做好事得来的。百官的错误,是由于我没有把他们引导好。现在秘祝官把过错推到臣下身上,我很不赞成。不准再搞秘祝。”
从谏如流惠及万民的皇帝。汉文帝在从谏如流面前他肯承认自己的过失并及时纠正,比如西汉初期,有一次刘恒走进郎署,与署长冯唐闲谈,知道冯唐祖上是赵国人,父亲时住代郡,而他自己曾为代王,就对冯唐说,在当代王时,厨师上饭时说战国时赵国有个将军叫李齐,很能打仗,后来每吃饭时就想到这个李齐。他问冯唐知否李齐其人。冯唐说:赵国的将军最著名的是廉颇和李牧,接着又讲了廉颇和李牧的许多事迹。刘恒越听越高兴,拍着大腿说:“唉呀!我要是有廉颇和李牧那样的将军,就不用担心匈奴了!”冯唐却说:“陛下就是得到廉颇和李牧,也是不能用的。”刘恒很生气,过了好大一会,又问冯唐:“你怎么知道我不能用廉颇、李牧呢?”冯唐说:廉颇、李牧所以能打胜仗,是因为赵国君主充分信任他们,给他们自主权力,不干涉他们的具体事务,只要求他们打胜仗。而现在魏尚当云中郡太守,优待士卒,打了很多胜仗,匈奴不敢接近云中,但却因上报战功时交的敌人首级比他报的数字差六个人头,陛下就把他罢官、削爵、判刑。立了大功不受赏,出了小错受重罚。所以说就是得到廉颇、李牧,也是不能用的。刘恒听了很高兴,当天就派遣冯唐持节赦免魏尚,恢复他的云中太守职务,并任命冯为车骑都尉。
张释之是个严格执行法律的官吏,他以不阿附上意、敢在汉文帝面前据理争辩著名,刘恒任命他为廷尉(负责刑法的最高官)。有—次,刘恒出行到中渭桥,被一个行人惊了拉车的马。惊了皇帝的车马叫做“犯跸”,于是此人被抓来交由廷尉处理。张释之查清了案情:此人听到车马声音,远避不及,而躲在桥下,过了好一会,以为车马已过,却不料出来恰巧碰上了,他撒腿逃跑,于是车马被惊。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要“罚金四两”,张释之就这样判决了。刘恒大为不满,说:“这人惊了我的马,幸亏我的马温驯,要是别的马,不就伤了我吗?廷尉却只判了个罚款!”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要判重了,会使法律在人民中失去威信。当时要是就地把这人杀掉,也就罢了;现在既然交给廷尉处理,而廷尉是天下司法的标准,一有偏差就会使天下的司法官丢开法律随意处罚。因此只能严格按律判决,希望陛下体察。”过了好一会,刘恒说:“廷尉是对的。”
又一次,有人偷汉高祖祠庙塑像座前的玉环被抓获,刘恒很恼火,要廷尉治罪。张释之按有关偷盗宗庙器物的法律规定判处弃市(杀头示众)。刘恒大怒,说:“这个人无法无天,竟敢偷先帝祠庙里的器物。我把他交给廷尉的意思是想判处族刑,而你却按法律的一般规定论处,这不符合我恭敬承奉宗庙的心意。”张释之见刘恒大怒,就免冠叩头说:“法律并没有盗哪个庙罪重、盗哪个庙罪轻的规定。现在偷了高祖庙里的器物判族刑,万一有愚民在高祖的坟墓长陵上抓了一把土,陛下将按什么法来判罪呢?”刘恒无话可说,与太后商量了一阵,最后还是认为廷尉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