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崇拜韩非: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
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嬴政)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向他学习),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
战国时代,秦国群臣重视法家学说,已经相习成风。嬴政本人竟然说出“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这样的话,足见仰慕之深。既然如此,韩非入秦,他就应该加以重用。但是李斯一进谗言(认为韩非是韩国贵族,终为韩不为秦,久留不用,必为后患,不如借故诛之),他就同意把韩非下狱问罪。他后来后悔了,遣人前去赦之,但韩非已被李斯毒死,他也不加追究,不了了之。足见他这个人毫无主见,别人怎么说,他就怎么听。
李斯和韩非都曾师事荀卿,算是同学。韩非口吃,不善言辞而善著书,李斯自愧不如。李斯如果真正忠于秦国,对于韩非之来,应该表示欢迎,为秦国庆幸得人。作为老同学,还应该极力推荐,使才能超过自己的韩非得居上位。即或做不到这一点,也应该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为秦国出力。
可是李斯根本不顾秦国的大局,为了保住自己的权位,视韩非为眼中钉,趁韩非下狱之际,立即派人送去毒药,逼令自尽。被秦始皇如此看重的韩非无辜被害,绝非小事一桩。不过在三年之前,李斯还在上《谏逐客书》,反对逐客,主张要从各国大量引进人才,此时言犹在耳,他自己却不仅逐客,而且在杀客了,且所杀之客,正是嬴政十分欣赏的特殊人才,李斯胆量之大,行为之卑劣,也就可想而知。
李斯必杀韩非,自有其不可告人的原因。他弃楚就秦猎取富贵,是他一生的既定方针,他为此已经奋斗了十多年,与预定的目标已经逐渐接近,如果因为韩非之来受到冲击,岂不可惜!再说,他自己只是个半瓶醋,对于治国的学问,远不如韩非的功底深厚。杀了韩非,他就可以放手剽窃其学说据为己有。幸而韩非的一些著作早已问世,早已流传;否则,也许我们今天见到的书就不叫《韩非子》而叫《李斯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