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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虐的守节

强大的封建礼教攻势加上自甘轻贱的女学问家的鼓与呼,守节就成为古代妇女集体无意识的必修课。妇女们为了表明自己守节的决心,展示不嫁的毅力,不食荤腥、服装粗陋、不听音乐、不出庭户、不沐浴,甚至裁发、割耳、断臂、毁容,几乎无所不用其极。从下面这些摘引自正史《列女传》的烈女行为中,可见一斑。

王琳妻韦者,……琳卒时,韦年二十五,家欲强嫁之,韦固拒,至不听音乐,处一室,或终日不合。卒年七十五。

东平郑氏、大宁杜氏、安西杨氏,并少寡守志,割体肉疗姑病。

段氏,隆兴霍荣妻也。荣无子,尝乞人为养子。荣卒,段氏年二十六,养舅姑以孝称。舅姑殁,荣诸父仲汶贪其产,谓段曰:“汝子假子也,可令归宗。汝无子,宜改适,霍氏业当无预焉。”段日:“家资不可计,但再醮非义,尚容妾思之。”即退入寝室,引针刺面,墨渍之,誓死不贰。

兴和吴氏,自刺其面;成纪谢思明妻赵氏,自髡其发;冀宁田济川妻武氏、深水曹子英妻尤氏,啮指滴血,并誓不更嫁。

王氏,成都李世安妻也。年十九,世安卒,夫弟世显欲收继之。王氏不从,引刃断发,复自割其耳,创甚。亲戚警叹,为医疗百日乃愈。……

守节守到自虐的程度,也真是难为了守节者。史官对此的态度自然是褒扬大于贬斥,否则,正史中定难寻觅到如此鲜活的实例。你断胳膊我刺面,看谁比谁更贞节。把贞节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女人们终究还是女人,爱攀比的特点自然是不能随便丢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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