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史官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盖取诸夬。“夬,扬于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庭,“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
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事,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也。
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大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也。
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戍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汉兴有草书。尉律:学僮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今虽有尉律,不课,小学不修,莫达其说久矣。
孝宣皇帝时,召通《仓颉》读者,张敞从受之。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皇帝时,徵礼等百馀人,令说文字未央廷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扬雄,采以作《训纂篇》。凡《仓颉》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书所载,略存之矣。
及亡新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自以为应制作,颇改定古文。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也。三曰篆书,即小篆。四曰左书,即秦隶书。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
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又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虽叵复见远流,其详可得略说也。
而世人大共非訾,以为好奇者也,故诡更正文,乡壁虚造不可知之书,变乱常行,以耀于世。诸生竞逐说字,解经谊,称秦之隶书为仓颉时书,云:“父子相传,何得改易!”乃猥曰:“马头人为长,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也。”廷尉说律,至以字断法:“苛人受钱,苛之字止句也。”若此者甚众,皆不合孔氏古文,谬于《史籀》。俗儒鄙夫,玩其所习,蔽所希闻。不见通学,未尝睹字例之条。怪旧埶而善野言,以其所知为秘妙,究洞圣人之微恉。又见《仓颉篇》中“幼子承诏”,因曰:“古帝之所作也,其辞有神仙之术焉。”其迷误不谕,岂不悖哉!
《书》曰:“予欲观古人之象。”言必遵修旧文而不穿凿。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今亡矣夫。”盖非其不知而不问。人用己私,是非无正,巧说邪辞,使天下学者疑。
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乱也。今叙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稽撰其说。将以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恉。分别部居,不相杂厕也。万物咸睹,靡不兼载。厥谊不昭,爰明以喻。其称《易》孟氏、《书》孔氏、《诗》毛氏、《礼》周官、《春秋》左氏、《论语》、《孝经》,皆古文也。其于所不知,盖阙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