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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对研究生实行收费政策

1987年底,经澳大利亚联邦教育与科学部部长批准,高等教育机构可以向读研究生课程的任何学生预收费用。政府的方针是想保证研究生课程的职业性倾向,并且不收取直接从大学升学的研究生的费用。1988年,有9所高校很快响应这一政策,共开设了18门收费的课程,包括墨尔本大学的工商行政管理硕士课程,收费22000澳元;伍伦贡大学的细胞和分子生物学理学士课程,收费18000澳元;齐泽姆技术学院(Chisholm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计算机研究生证书课程,收费11500澳元;迪金大学(Deakin University)的教育管理博士课程,收费11500澳元。当联邦议会通过高等教育学院立法时,《澳大利亚报》以《最好的教育是你花钱买到的教育》为题发表了一篇社论,认为反对派的决策同政府的立法是一致的,对研究生实行收费将会给澳大利亚教育注入市场的因素,其直接效果是加速了研究生阶段实行预收费用的步伐。各高等院校都敏感地捕捉到这一趋向,随着1989年高等教育学院实行收费政策后,悉尼和墨尔本大学开设了许多研究生收费课程,多数课程为每年1800澳元,相当于高等教育学院的收费标准。学生宁愿支付预收费用而不愿被录取到高等教育学院,因为这两所大学的收费,不像高等教育学院的收费,所收的费用是可从税收中扣除的。以后,研究生的最低收费标准确定为不少于高等教育学院收费的两倍。但尽管如此,多数的收费课程保存了下来。1992年,墨尔本大学开设了29个研究生证书课程、20个硕士生课程和14个博士生课程,这些课程都是要收费的,费用有多有少,管理学硕士(Master of Management)从4000澳元到15500澳元,工商行政管理硕士(the Executive MBA)为35000澳元。另外还开设了12门新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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