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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考试制改革

一般英国中学生在16岁结束法定义务教育时,均要参加校外公共考试以取得必要的文凭。从50年代以来,这类得到社会公认的考试文凭主要是普通水平普通教育证书和中等教育证书两类。在颁发这两类文凭的考试中,前者原本是为同一年龄层学生中最优秀的20%设计的;后者则主要为同一年龄层学生中具有中等能力水平的学生而设。前者的通过成绩分为五级(从A到E),后者的通过成绩也分为五级(从一到五),其中一级相当于普通水平考试从A到C级的成绩水平。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共有八个独立的考试机构主持普通教育证书考试,其中大多数与某所大学相连;另有12个地方考试机构主持中等教育证书考试。在这种双重的考试制度下,各个考试机构各自为政,编制了大量的考试课程大纲,结果往往在名称不同的课程大纲中出现内容上的重复;两种考试的不同的打分制也往往在相互重叠的分数级上缺少关联,容易引起学校、学生、家长以及雇主在看法上的混乱以致造成对待上的不平等。为弥补这些不足,1972年,中等教育证书和普通教育证书考试机构的地区联合体开始联合举行普通水平普通教育证书考试和中等教育证书考试。在这一背景下,1982年11月,英国政府颁发文件,建议通过实行单一考试制来纠正现行考试的不足之处,同时要求必须制定出令人满意、据以编制考试课程大纲和评定程序的全国统一标准。于是代表全部普通教育证书和中等教育证书考试机构的“联合委员会”开始着手制定20门课目的全国统一标准及所有课目都必须遵循的一般标准。1984年6月,政府宣布从改进考试课程和提高考生成绩标准的角度看,新的16岁单一考试制将是完成各种必要改革的最有效的手段。中等教育普通证书(GCSE)考试从此诞生。该考试由五个合并普通教育证书和中等教育证书考试机构而成的团体主持。1986年秋,根据全国课目特殊标准和一般标准制定的课程大纲付诸使用,1988年夏举行了首次考试。按照这一考试制的要求,考生的合格成绩分为七个级别(从A到G),其中A至C三个级别的水平至少相当于原普通水平普通教育证书考试A到C级的水平。

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还具有下述三个新特点:①设置参考标准。公共考试原来一直倾向于考学生的差异,显示考生在考试中的成败;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则重在鼓励所有学生都如实地展示其实际的成绩水平。为此,考试的设计者面对如何在更明确的标准基础上给考生打分进行了研究,尝试将驾驶考试之类的成绩也用来作为给考生打分时的参考,以有利于学生本人和有关人士更准确地了解情况。②强调课堂测验。考试课程大纲要求除由考试团体评定的课程内容之外,还必须把由教师评定的课堂测验正式包括在内。其理由是每门课目都有部分内容是定期的书面考试所检查不到的,如口头表达或在实验室和实习车间里的学习情况等。③以分化为考试的中心原则。考试要求在评定学生成绩时加以适当的区别,以使所有学生都能充分表现其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因此所有课目的考试都以设计不同试卷或在相同试卷中设置不同试题的方法进行。

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课程试行两年之后,1988年皇家督学曾作出总结报告,将之称为过去10年中最为成功的一项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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