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指导性准则》公布
书籍:世界教育大事典
印度最高法院于1993年2月5日公布了《最高法院指导性准则》,适用于专业性学院1993~1994学年度招生,以使专业性学院的招生符合规范。具体内容主要如下:应举办共同的入学考试以利招生入学的管理;至少50%的招生名额应为免费学额,挑选享受免费学额的学生应以统一的入学考试成绩为基础;另外50%的招生名额则由愿意缴纳学费的学生竞争,收费标准由主管当局确定,学额竞争仍以考试成绩为基础;专业学院的招生人数应由其主管当局确定,任何学院未经批准不得增加学额;专业学院应由根据《1860年协会注册法》注册的协会开办和管理,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个人机构不得开办和管理专业学院;每一所专业学院都须事先通知主管当局、邦政府和相关的大学整个学年所有课程收取的费用,其数量应遵守规定的上限;各邦政府应设立一委员会来确定专业学院的收费上限,每隔3年修正一次收费标准;中央政府及其自治机构如大学拨款委员会、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印度医学委员会等应拟定统一的标准以确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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