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立9所师专改制为师范学院
书籍:世界教育大事典
鉴于国际师范教育出现将小学师资提高至大学水平的趋势,以及将国小教育与中学教育视为同等重要的共识,台湾于1987年7月将全省9所师范专科学校一次升格改制为师范学院。改制后的师范学院教育目标并没有改变,仍以培养小学教师为目的,仍分属台湾省和台北市。改制后的师范学院设立的科系分为各校通设与某校特设两种,通设科系包括初等教育学系、语文教育学系、数学教育学系、社会科学教育学系。为使每一学生接受国民小学教育所应具备的一般教学与专长学科的能力,上述4个学系一、二年级学生不分系,以适应国民小学包班制的需要,各类专长学科课程于三、四年级起分系授课,以加强其专科教学能力。特设科系包括特殊教育学系、音乐教育学系、体育学系及美劳教育学系,由省市教育局视实际需要,报“教育部”核准后,指定有关学科师资及设备良好的师院设立,旨在培养科任为主、包班为辅的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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