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建立地方学位委员会
书籍:世界教育大事典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试行建立地方学位委员会的决定,1992年5月11~12日,有关省、市在北京召开了地方学位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会议决定在四川、江苏、上海、陕西等学位与研究生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又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省市试行建立地方学位委员会及办事机构。1994年4月,湖北、广东两省学位委员会成立。至此,全国共有6个省市成立了省级学位委员会。这些省、市学位委员会,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开展了学士学位管理、硕士点评估、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检查、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和监督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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