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发表“五七指示”
1966年5月7日,毛泽东主席在审阅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后,写信给林彪。信中说:“人民解放军应该是一个大学校,这个大学校,要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信中进一步提出,“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这段话就是“五七指示”。
5月15日,中共中央转发了这封信的内容,同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及中央有关部门学习和贯彻执行。8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全国都应该成为毛泽东思想的大学校》,社论公开了毛主席信的主要内容。8月8日,中共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其中在第10条“教学改革”中提出,“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改革旧的教学方针和方法,是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在这场文化大革命中,必须彻底改变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
“五七指示”发表后,全党全民在学习贯彻“五七指示”的过程中,各类学校都出去办“五七学校”、“毛泽东思想大学校”,引发了“五七学校”这一教育形式的出现和发展。1967年11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同济大学等3所大学的教育革命初步方案,同济大学设想将学校改造为“五七公社”,即由学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三方联合组成教学、设计、施工三结合的统一体。自黑龙江省“五七干校”成立后,许多地方高校都办起了“五七干校”。1971年5月1日,是毛主席“五七指示”发表5周年,《人民日报》发表社论《革命化的必由之路》,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走“五七”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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