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兼施生产教学的劳动综合技术普通中学条例》颁布

1959年12月29日俄罗斯联邦部长会议批准《兼施生产教学的劳动综合技术普通中学条例》,分10章43条。按《条例》规定,兼施生产教学的劳动综合技术普通中学是在教育同公益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基础上实施完全中等教育和综合技术教育及职业训练的教学机构。学校应使男女青年毕业后即能按照所选择的职业就业,也具有升入高等学校的权利。为了实施生产教学,规定每一个学校须同附近一个或几个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服务企业、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等单位固定挂钩。规定实施生产教学的企业等单位要为学生的职工教育与生产劳动创造应有的条件,如设立教学车间,会同校长制定职业训练计划和教学大纲;在学生受过初步职业训练和获得相应的技术等级后,给他们从事生产和提高技能的机会;遵守劳动保护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在教学与教育工作方面,规定了学年教学时数、假期安排等。规定在九至十一年级将每年教学时数的2/3用于学习普通教育科目和综合技术科目,1/3用于学生的生产教学和生产劳动。在教师和其他学校工作人员的任职要求上,《条例》规定,不论是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均应具有高等教育的学历水平。

《兼施生产教学的劳动综合技术普通中学条例》与《八年制学校条例》同时颁布,是贯彻《1958年教育法》,加强教学同生活联系的具体表现。

上一篇:《八年制学校条例》颁布下一篇:长日制学校设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