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召开
书籍:世界教育大事典
1951年9月20~28日,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在北京召开,各民族教育工作者代表和中央及各有关大行政区、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干部共126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了发展与建设民族教育的方针与措施,指出:民族教育的性质应该是“新民主主义的内容”和“适合各民族人民发展和进步的民族形式”的结合;当前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是“巩固、发展、整顿、改造”;当前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少数民族的干部,同时加强学校教育和成人业余教育。会议要求在有各自通行文字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必须用本民族语文教学,并按当地需要和自愿程度决定是否开设汉文课程;除拨付规定标准的教育经费外,当地政府还须在财政上保证帮助解决在设备、教师待遇和学生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最后,会议修正通过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指示》、《关于建立少数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定》、《培养少数民族师资试行方案》及《少数民族学生待遇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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