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师资培训制度的改革
赫尔巴特学说引进之后,客观上要求改革澳大利亚的师资培训制度。各个州都进行了程度不同的改革。
在新南威尔士,小先生制被废除了。悉尼师范学院于1905年开办,亚历山大·麦基(Alexander Mackie)于次年任校长。他首先尝试了见习生师资培训制度。具体做法是:在小学结束时选拔年过14岁的学生作为见习教师,把他们送往地区中学学习两年课程,第一年学习学术课程,第二年学习教学经验。然后,学生参加学院入学考试,通过考试者赴悉尼师范学院深造,其余派往各校做初级助理教师。这种制度在1913年被废除,代之以职前培训制度。在新制度下,小学教师都必须在师范学院接受培训。未来中学教师可得到师范学院奖学金赴大学深造,毕业后接受一年教育学课程学习。
在维多利亚,墨尔本师范学院于1900年2月重新开办,弗兰克·泰特(Frank Tate)任校长。学生包括分科教师、非分科教师和小先生。1905年2月,墨尔本业余补习学校开办后,小先生制度被废除,开始了一种见习教师培训制度的新形式。墨尔本业余补习学校实际上是一所初级教师培训学院,接纳14岁及以上年龄的学生。许多不愿做教师的学生也被招收进来,这样,学校后来就演变为墨尔本中学。有些初级教师赴墨尔本师范学院学习,但大部分被派往农村学校。1903年,大学设立两年制教育学专业课程,以培训中学教师。从1905年起,教育部每年安排20名初级教师去墨尔本学习教育学课程,然后就可以成为合格的中学教师。与新南威尔士不同的是,维多利亚还为私立学校的教师进行了专业培训,这是因为私立学校教师必须注册,他们的培训成为必然。
在昆士兰,尽管1914年在布里斯班建立了一所师资培训学院,小先生制度仍然继续存在。这所学院提供两种课程:大学课程和短期课程。参加大学课程的学生,每年可得到一些奖学金。他们在学习本科课程时,还要参加教学实践,这种制度在1920年废止。短期课程意欲提高不分科教师的水平,培训期限为6个月。参加这种课程的教师一部分由地区督察员挑选,一部分通过一种特殊的考试选拔。
在南澳大利亚,大学从1900年1月就接管了小先生的教育任务,格罗特大街师范学院(The Grote Street Training College)变为小先生学校,大学也开办了师范学院,未来的教师要在小先生学校作为中学生学习两年,然后作为小先生在更大的公立学校学习两年,最后作为学生在大学学习两年。这种培训制度的问题是,许多受培训的教师致力于学术学习而忽略了专业训练,很少有人能坚持到最后,小先生和导生仍被大量雇用。1921年后,师范学院迅速发展,它不仅有助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引进新课程,而且还促进了商业、技术课程的开设。
塔斯马尼亚也在师资培训上实施了一些改革措施。1906年4月,在霍巴特开办了一所师范学院,这是一种混合的学徒学院制,目的是将小先生制度的实用的优点同师范学院讲求理论的优点结合起来。在这种制度下,选拔14岁在校生做一年导生,将他们送往师范学院学习一年,再返回原校从教两年,最后回到师范学院接受一年培训。1915年1月,这种制度被重组,代之以初级教师制度。通过高级考试之后,接受培训的教师在指定学校从教一年,然后进入师范学院学习一年,成绩显著者可继续学习一年大学课程,这些做法很适合中学的教学工作。
西澳大利亚的师范学院在1912年开始扩展。首先是为二流学校教师开设了6个月的培训课程。受培训的教师选自获得毕业证书而且在州立小学做过1~2年导生的中学生,他们可以在师范学院学习2~3年。
各州不同的师资培训方法反映了不同的教育需求和经济状况。新的小学课程的引进、州立中学的建立,以及新的教学方法的采用,都要求在师资培训上进行改革。各州尽管方法和制度不尽相同,但都反映了教育改革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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