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儿童的道德判断》出版
《儿童的道德判断》(1930)是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名著之一。该书的中译本由傅统先、陆有铨译成,山东教育出版社1984年出版,约30万字。
在书中,为了解决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这一重大的哲学问题,皮亚杰深入地研究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各个方面。尽管皮亚杰本人很少专门论述教育问题,但是他发现的关于儿童思维发展与道德发展的规律,无论对于教育科学的理论研究还是教育实践,都起到一种启迪作用。其建立在系统实验研究基础之上的道德发展观和道德教育观,更是为当代影响最重大的认知-发展学派的德育理论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的基本假设是系统论、整体论的思想,相信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是一个统一体。他使用了图式、同化、顺应和平衡等生物学概念来阐明智力活动对有机体整体发展的意义。其中,图式指的是动作的结构,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基础。皮亚杰认为,对一个系统的部分的详细研究可能获得系统内有关各部分的基本信息。因此,他将对日内瓦儿童的研究结果扩展为各国儿童发展的共同特征。在发展的动力方面,皮亚杰认为,自发性活动是有机体所固有的永恒的发展动力。同化和顺应不断获得平衡的过程,即平衡化(或称自我调节)是心理发展诸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也是决定性的因素。其中同化是指刺激输入的过滤或改变;顺应是指内部图式的改变,以适应现实,它导致认知结构的变化和发展。为了解儿童思考和推理的过程,皮亚杰放弃了标准化的测验,而借鉴了由弗洛伊德和其他临床心理学家所发展起来的临床法,并将之发展为一种临床描述技术,使之成为其研究的一个独特标志。皮亚杰使用的这种基本技术,是一种对儿童行为进行系统的观察、描述和分析的方法,具有系统性、严格性和富有洞察力的特点。他以计质的术语描述儿童思想形态的转变。皮亚杰对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研究集中在儿童道德情感和道德判断方面,即儿童尊敬情感、责任感、对规则的态度、对于正确和错误的判断以及对于“公正”的评价等方面。具体内容为:道德发展是儿童积极思维的产物;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一个有阶段的连续发展的过程,逻辑思维的发展是其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他律和自律是儿童道德发展过程中的两种基本类型,从他律到自律代表了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活动特别是协作活动是儿童道德发展尤其是自律道德发展的根本动力。皮亚杰认为,儿童主体道德的发展主要受两方面原因的影响:认知的原因和社会的原因。一方面,认知结构的发展是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认知结构的直接源泉是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主体通过自己的动作来实现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因而自发性的活动是主体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在社会关系上,成人的约束和单方面的尊敬造成他律,只有协作才能使儿童发展平等互惠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达到自律。因此,对自律道德而言,协作活动是其发展的根本动力。
皮亚杰的研究表明,对儿童的道德教育不便采用公威的方法,也不便采用纯个人主义的方法。皮亚杰所揭示的道德发展规律肯定了认知的发展和教育在儿童道德发展中的作用,他提出的儿童道德发展的阶段论,不仅为继续研究儿童的道德发展提供一种方法的思路,而且对学校的德育工作也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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