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教学大纲颁布
由于学制的改变,1921年,教育人民委员部颁布了新的九年制普通学校教学大纲。这些教学大纲和1920年制定的教学计划一样,是按照学科制定的。它的特点是更加具体化,但主要问题在于没有紧密联系社会主义建设实际。1923~1924年,教育人民委员部颁布了苏维埃学校必须执行的教学大纲。这是在国家学术委员会教育科学组的领导之下制定的。
1923年编写的教学大纲不是按各门学科排列的。它将学校的全部必修课程内容分为自然、劳动和人类知识三个单元排列。这是一种“综合编制”的教学大纲。国家学术委员会提出,学校工作的任务是将改变世界的思想贯穿于学校教学与教育的全部工作中。实施这个任务的主要途径是加强学校与社会、与工农群众的劳动斗争的联系,吸引学生参与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大纲的编写者试图培养儿童对大自然的积极态度,培养共产主义信念与观点,力求使学校接近生活,吸引学生参加苏联人民为建设新生活的斗争。学校为此目的采取了许多新的教学、教育方式方法与手段,例如举办郊游、旅行、参观、访问,进行实验和实习等等,通过直观教学手段,让孩子们自己动手开展活动。学生们在俄罗斯绮丽的风光中身临其境,从而更加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劳动人民。
由于对教育学理论缺乏深入认真的探讨,以及苏维埃学校建设中经验不足等原因,编写者的意图并未能通过大纲反映出来。大纲本身脱离学科教学,使教学内容成为一堆无系统的、支离破碎的知识。学生学不到系统的、巩固的科学知识,没有学到文学、数学、语言等基础学科知识。该大纲没能完成培养有文化的新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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