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多报告》发表
1924年,“人人受中等教育”的口号声在英国日益高涨并为许多有影响的工党知识分子所接受。在这种情况下,第一届工党政府在上台的数周之内,即委托以威廉姆·亨利·哈多爵士(Sir William Henry Hadow)为主席的中央教育署咨询委员会,对当时非中等教育的初等后教育(nonsecondary post primary education)的组织、目标和课程状况进行考察,要求根据考察状况,考虑为那些不在当时的中等学校即文法学校就读的儿童提供某种有效的、至15岁并能为社会所接受的教育方式,附带考虑这类学生结业考试的方式以及在适当的条件下有利于超过正常的中等学校入学年龄的个别学生转入中等学校的方式,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两年之后,即1926年,哈多委员会发表了《教育署咨询委员会关于青少年教育的报告》,亦称《哈多报告》。
《哈多报告》描绘了一幅“人人受中等教育”的蓝图,并就如何使工人阶级子女受到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问题提出了改革中等教育的方案。
其主要建议为:①改变传统的相互独立而又互不衔接的初等和中等教育制度,以儿童身心发展出现新高潮的11岁为划分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界线,把原有的初等学校划分成小学(primary)和小学后(post-primary)学校两部分,以使一切正常儿童都接受某种形式的中等教育。②在全国范围内把儿童的最低离校年龄提高到15岁,以使每个儿童至少受4年的中等学校教育。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计划。③以选拔性原则为基础组织中等教育,使它能适应不同能力、不同兴趣的儿童需要及其不同的离校年龄和职业前景。为此,报告提出了两种主要类型的初等后教育:其一是文法中学,为最有才华的初等学校学生提供学术性教育至16岁,以使他们今后能进大学或从事专业性工作;其二是由现有的中心学校和初等学校高级班合并而成的现代中学。现代中学的教育最初由于条件所限可在初等学校高级班中进行,逐渐形成单独的学校,配置相应的教员,提供初等后的教育。现代中学面向绝大多数的11~15岁青少年,其前两年的课程与文法学校性质相同,旨在提供一种良好的普通教育,此后课程有所分化,倾向于提供实用性教育。报告虽然认为初级技术学校也是初等后教育领域里的一类有价值的教育机构,并鼓励发展这类教育,但在总体上并未把初级技术学校看做是新的中等教育体系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看做是技术学院的附属机构,因此建议这类学校学生的入学年龄继续保持在13岁而非11岁。④地方教育当局负责组织对11岁儿童进行选拔性考试(按照当时的奖学金考试方式),以将不同能力的儿童安排到不同类型的中等学校中去,并为儿童在12岁或13岁时从现代中学转入文法中学、从文法中学转入现代中学或初级技术学校作出适当安排。地方教育当局和其他有关机构还应为现代学校的学生设计一种新型的毕业考试和证书。⑤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应由一个统一的地方教育当局负责初等和中等教育两个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报告指出,《1902年教育法》导致产生的第二部分地方教育当局和第三部分地方教育当局行政管理结构,将对有效地贯彻该报告提出的建议产生严重阻碍。⑥为不同类型的初等后教育提供同样的资助,使它们保持声望均等;特别有必要确保现代学校享有与文法学校同等的地位,条件和设备应不次于文法学校。
《哈多报告》的一个总的观点就是:教育政策的目的,必须是不仅仅选拔少数儿童受中等教育,而且要保证中等教育阶段具有充足的弹性,包括足够多样化类型的学校,以满足一切儿童的需要,从而使所有人都向前进,尽管是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进。也就是说,应以教育的分化选拔来取代淘汰选拔。
《哈多报告》为英国中等教育的重组与发展铺平了道路,从而成为教育署咨询委员会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发表的最重要的报告。该报告最终为教育署所接受,1928年政府正式拨款实施哈多中等教育重组计划,30年代重组开始。由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报告中有关将最低离校年龄提高到15岁的建议迟至1947年才真正被付诸实施。但英国的中等教育一直是按照哈多重组的方向发展的,到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在经过重组的学校里学习的11岁以上儿童人数已占总人数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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