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报告发表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开始着手为重建规划作准备。作为战后英国重建初步规划的一部分,教育署署长阿瑟·汉德森(Arthur Henderson)建立了一个以议员J.赫尔伯特·刘易斯(J.Herbert Lewis)为主席的所属委员会,研究制定为战后英国儿童和青年提供教育的措施,其中重点考虑战争中被非正常雇佣、不能马上找到好工作以及需要接受专门的就业培训等各类青少年的教育问题。该委员会于当年发表了中期报告,敦促政府加强已有的青少年就业局和地方就业委员会体系。1917年,该委员会又发表了终期报告,作为该委员会报告的主要部分。总报告题为《部属委员会关于与战后就业有关的青少年教育的报告》,亦称《刘易斯报告》。
《刘易斯报告》指出:实际上初等教育后的英国公立教育是以部分时间制的形式提供的,即便如此也极为有限;在1911~1912年的270万名14~18岁青少年中,就有占81.5%的人未接受任何形式的教育。为此报告建议通过立法,提高公立初等学校学生的离校年龄,规定以14岁为统一的初等学校学生离校年龄,从而废除一切形式的部分时间制教育,对14岁以下儿童一律实行强制入学;建议设立业余补习日校(the Day Continuation Classes),要求14~18岁之间的青少年在其中进行每周不少于8小时,或每年不少于320小时的学习,以把他们造就成有理性的人和公民并有助于将他们培养成合格的工人。上述建议被政府接受并被写入《1918年教育法》,但其中有关开设业余补习日校的条款却逐渐变得形同虚设。
上一篇:关于中等学校考试的报告发表下一篇:《1918年教育法》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