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普通教育法》颁布
在拉托雷(Lorenzo Latorre)任乌拉圭总统期间(1876~1880),乌拉圭走上了新的发展道路,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国内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满足外国来本国投资的条件。为此,国家需要改革国民教育制度。当时,担任乌拉圭初等教育行政长官的是乌拉圭著名教育家何塞·佩德罗·巴雷拉(José Pedro Varela)。他曾游历欧洲和美国,对美国的教学方法怀有极大的热情,并成为美国著名教育家贺拉斯·曼(Horace Mann)和阿根廷教育家多明戈·福斯蒂诺·萨米恩托(Domingo Faustino Sarmiento)的最亲密的朋友,并在同他们的交往中,在当时欧美世俗的免费义务教育思想的启发下,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教育哲学。在他的领导下,乌拉圭进行了初等教育改革,试办了乌拉圭第一所免费小学,并开始推动小学免费、义务、世俗教育的普及,并增设了一系列公立学校,促进了中等教育的发展。为了给日益发展的工业、交通事业培养技术工人,他还创办了职业学校,从而为中等技术教育奠定了基础。1877年,乌拉圭政府根据他写的《学校法》制定并颁布了新的教育法规,这就是著名的1877年乌拉圭《普通教育法》(Law of Common Education)。因为这部法规是巴雷拉教育改革的结果,人们常常称它为“巴雷拉教育改革法”。这次教育改革使乌拉圭建立了拉丁美洲地区当时最好的教育制度;乌拉圭《普通教育法》也就成了乌拉圭教育制度的法律基础。乌拉圭持续一个世纪之久的那种高度集中、采用全国通用课本、有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实行全国性升级考试的教育制度与模式,就是在这时候奠定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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