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大学公共入学考试制度
澳大利亚的考试沿用了英国的模式。在维多利亚州,墨尔本大学的入学考试沿用并拓展了伦敦大学的模式。它有两种作用:一是作为对那些并不想到大学就读的男生的一个公共考试或校外考试;二是作为那些打算进大学读书的男生的入学考试。1855年在传统的拉丁语、希腊语和数学三门考试科目基础上,增加了英语、历史和地理三科,1862年又增加了法语和德语。
塔斯马尼亚此时不但贫穷,而且人口又少,难以支持一所大学。1858年9月,议会立法成立了塔斯马尼亚教育委员会,并从1861年1月起开始行使职权。该委员会负责执行的考试为文科准学士考试,这种考试通常是年龄15岁左右、接受过3年中等教育的学生参加的。它可以作为大学考试的替代考试。委员会每年提供8个到英国大学学习4年的奖学金名额,所以这种考试又称为“塔斯马尼亚奖学金考试”。这通常是由文科准学士文凭持有者完成了一个为期两年的课程学习后参加的,但每年只有少数人报名参加这种考试。
同样没有一所大学的南澳大利亚也设立了一个考试委员会,它在1860~1865年期间实施了一种大学公共考试制度。但是那些来自阿德莱德英国国教会学校“圣彼得学院”的学生赢得了大多数的奖项;公立学校对此不满,放弃了这种考试。他们认为由英国国教主教任主席的考试委员会偏爱教会学院的学生,考试标准太高,太偏重于古典课程。在1873年,南澳大利亚学院重新建立了一种大学公共考试制度。
新南威尔士设立考试制度相当晚。应个别学校的要求,悉尼大学的一些教授充当起考试官。悉尼大学在1867年设立了大学公共考试,借此显示它的社会功能。该考试模仿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考试,使得这项考试区别于入学考试。首先是在悉尼举办了初级大学公共考试和高级大学公共考试,1870年起在悉尼以外也设立了考试中心,女子也能参加该项考试。但是参加这项考试的人数很少,1873年参加初级考试的有173人,参加高级考试的有63人。
昆士兰没有一所大学来提供考试,学生可参加墨尔本大学的入学考试,从1876年开始,应试者可以参加悉尼大学的初级和高级大学公共考试。
西澳大利亚几乎到了19世纪末才实行大学考试制度。
澳大利亚对公务员受教育的水平并没有什么具体要求,有很长时间,招聘人员不是通过考试而是通过个人推荐。1871年11月以后,悉尼大学部分初级大学考试被用作公务员资格考试。1873年应试者达到123人,但是这只是初级的考试,水平很低。1883年维多利亚第一个采用公务员考试。
大学公共入学考试确实提高了学校的水平,对教学方法也产生了影响。通过这些考试刺激了学习动机,对改善学校纪律也起到了帮助作用。它们使高等学校有了统一和稳定的课程设置,促进了现代科学和商业性学科的传播。但是,参加这些考试的应试者人数还是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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