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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尔著《学校管理》问世

为指导基督教学校兄弟会办学,拉萨尔独立撰写了《学校管理》。此书初稿于1695年完成,经过反复精心修改,于1720年即拉萨尔去世一年后正式出版。

《学校管理》规定,兄弟会学校的教育对象主要是贫苦无依与目不识丁的下层阶级子弟,进行免费教学。由于受教人数众多,拉萨尔在书中主张实施“同时教学”,以班级代替当时盛行的个别教学制。他按能力把学生分成最弱者、中等者和最聪明者三等,使所有同等的学生接受同样的教学,减轻了教师的负担。为扩大同时教学的效果,每班再挑选优秀学生一两名,充当助手,帮助教师教学或维持秩序。《学校管理》要求教师热心教学,一心向神,内心宁静,自律克制。他指出,新教师存在一些易犯的毛病,如粗暴、偏袒、怯懦不威、沮丧易怒、冒失、重视小节、不能抓住主题而浪费时间、不重视个别差异、多变、轻佻及孤芳自赏等,因此要注意教师的培养。他指出,在教学中要注重教材的安排,采取循序渐进的教学方式。他主张要把教育的重点放在基本宗教知识的灌输上,注重读、写、算和宗教常识的学习,并用法语教学;少数优秀学生,可以额外学习一些拉丁文基本知识。为适合当时工商业的发展,拉萨尔要求注重学生的书写练习,能准确地誊写发票、字条、收据以及类似的票据。他甚至认为,可以专门开设“工艺学校”,教授儿童工艺技能知识。当然,在课程中,占首要地位的仍是宗教知识。

《学校管理》中给住校生提出戒规,要求学校必须寂静无声,学生进入教室要安静,脚步声不可被听到,不可嬉戏、玩耍、娱乐,睡觉时不出声、不打鼾。教学中,师生都要保持沉默,即使说话,也必须放低音量,如果能用手势代替说话,那是最理想的。规定了师生必须熟悉的各种各样的手势,如教师手抱臂膀,就是要学生重复祈祷;划十字架形,就是要学生低吟教义问答。此外,用教鞭举上举下的姿势不下百种,即使上课开始或结束,也要求以手势来表达。

《学校管理》还对学生的奖励和惩罚有细致的规定,尤其是对体罚对象和体罚程度都作了明文规定,这在教育史上是很少见的。体罚级别分为申斥、苦行、使用套圈、鞭打、退学等五等。《学校管理》还提出了教师在行罚时应注意的事项,如只对脾气恶劣或有重大过失的学生才予以体罚,处罚时不得对学生妄加绰号,禁止叫学生为、驴、呆头鹅、大笨之类的不雅称呼等。《学校管理》有关体罚的规定,为许多学者所抨击。因此,在1811年和1870年两次修订时,把鞭打的规定,几乎全部删除,而以其他方式如剥夺权利或劳动服务等方式来替代,迫不得已时也必须使用较轻的鞭打来代替重戒尺。《学校管理》规定得奖学生是虔诚者、能力过人者、勤勉努力者三类,奖品有书、画、十字架和祈祷串珠等物品。但《学校管理》叙述惩罚的规定超过40页,而涉及奖赏的部分却只占2页。此书一直被奉为基督教学校兄弟会办学的最高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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