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政府在对学校教师的福利待遇等都作出一系列的规定后,为了保证教师的质量,于1900年3月颁布了《教员免许令》。《免许令》规定,教师一定要具备“许可证”(免许),才能上讲台;明确了教师资格的条件;师范教育必须在专业学校进行等。同时还对教师免许证的申请、发放以及管理等等都作出了明文规定,开了教师许可制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