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学校令》颁布
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日本的产业革命取得很大发展,尤其是铁路、银行、棉丝纺织以及电力、天然气、保险、制糖、矿业等发展更加迅速。产业革命的巨大发展,迫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的人才。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开始改变过去职业教育不发达,而且偏重于初级职业教育的状况,通过制定《实业学校令》等法规,努力建立从初级到中级、高级水平的职业教育体系,尤为注重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1899年2月7日,明治政府颁布了《实业学校令》。该法令由19条组成,主要内容包括:①实业学校的目的是“对从事工业、农业、商业等实业者施以必要的教育”。②实业学校的种类包括工业学校、农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和实业补习学校,将蚕业学校、山林学校、兽医学校和水产学校等看做农业学校,将徒弟学校作为工业学校的一种。③实业学校的设置主体为道府县、郡市町村或町村学校组合以及私人。④文部大臣可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命令府县设置实业学校,并且负责制定设置或废除的规则、学科及要求的规则、教员资格的规则、编制和设备的规则等。⑤实业学校可征收学费。《实业学校令》规定的实业学校,虽然包括初等程度的实业补习学校和高等程度的高等专门学校,但其中心是中等程度的实业学校。
根据《实业学校令》,文部省于1899年2月25日公布了《工业学校规程》、《农业学校规程》、《商业学校规程》和《商船学校规程》,1901年12月28日公布了《水产学校规程》。《工业学校规程》规定的工业学校和《水产学校规程》规定的水产学校以及其他“规程”规定的甲种实业学校,都是中等程度的职业教育学校。
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目标的《实业学校令》和5个“规程”颁布、实施以后,日本的职业教育获得了巨大发展。
明治末期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有如下特征:①与以农业和轻工业为中心的产业革命相联系,职业(实业)学校的种类发展不平衡,即农业学校和商业学校发展迅速,而工业学校和水产学校等发展缓慢。②与各府县的产业特性相联系,各类职业学校在各地发展不平衡。1920~1921年,日本对《实业学校令》和诸实业学校规程作了修改,其目的是谋求中等实业学校教育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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