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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教育令》颁布

1879年9月,明治政府在面对蓬勃兴起的自由民权运动的压力、民众反对强制性《学制》的情况下,废除《学制》,同时颁布《教育令》。由于《教育令》的规定过于自由、放任,实施的结果导致了学校建设停滞、就学率下降等问题。而且1879年颁布《教学大旨》,对明治初年受欧化风潮影响,偏重智育、忽视德育进行批判。再加上政府对自由民权运动由妥协转向干涉和镇压。在这种情况下,明治政府将开明派的文部省大辅田中不二麿调离文部省,1880年2月任命河野敏镰为文部卿,命其修改《教育令》。河野敏镰上任后,立即同文部省大书记官岛田三郎、文部省小书记官久保田让等人修改《教育令》。同年12月9日将修改草案上呈太政官,并经元老院审议修改后,于12月28日以太政官布告形式加以公布,这就是《改正教育令》。在文部卿上奏文书中有“即使以文明自称的国家,亦以干涉普通教育为政府之务”的说明,因而,《改正教育令》相对于《教育令》的自由主义,而采取国家干涉主义。

《改正教育令》在以下三个方面对《教育令》作了重大修改:①强化就学义务。将原来义务教育年限的16个月改为3年,授课日数每年32周以上,每日授课3~6课时;规定儿童如不能入学和接受巡回授课,而接受其他形式的普通教育,要经郡(区)长批准,并由其负责进行学业考试。②加强中央及地方的教育行政。规定町村独自或联合设置学校要依照知事或县令的指示进行,实行巡回授课须经知事或县令认可;制定公私立小学教则时,要根据文部卿颁发的纲领,由知事或县令依当地情况编制实施;设立私立学校要经知事或县令认可;学务委员由公选制改为知事或县令任命制。③在教学科目和教师对策等方面,将小学修身科由末位提到首位;小学教师须有官立师范学校毕业证书,并且品行端正;取消设置公立小学和师范学校的补助金制度,采取强制设置政策。

《改正教育令》采取国家干涉主义的教育路线,为明治中期以后确立天皇制国家主义教育体制作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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