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著《基督教原理》问世
瑞士宗教改革家、人文主义学者、新教派加尔文宗创始人加尔文(Jean Calvin,1509~1564),于1536年用拉丁文著成《基督教原理》(Institutes of theChristian Religion)系统阐述了新教原理,宣传宗教改革理论。《原理》初问世时为6章,在加尔文1538年被驱逐出瑞士移居施特拉斯堡后的3年中,致力于充实和修改增补为17章,并于1541年亲自译成法文出版。1559年最后出拉丁文修订版时为80章,篇幅是初版时的5倍。1560年的法文版增订本又有增补。尽管加尔文对最后的修订版仍不满意,但此书是他毕生研究新教的成果和从事宗教政治活动的总结,是宗教改革时期影响很大的新教百科全书,也是加尔文教派学校的主要神学教材。
加尔文的《基督教原理》阐述了加尔文教义的基本精神。整部著作共4卷:造化上帝;救赎上帝;圣灵;上帝神恩工具——教会。其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①预定论,即以路德的信义说为基础,把信仰得救解释成预定论。认为人的得救与否、成功与失败、永生和犯罪及贫富荣辱,都是上帝以其永恒的旨意决定了的。上帝对世人进行拣选,“选民”注定要得救,“弃民”注定要被抛弃。与路德不同,加尔文不是把“称义”或“选民”解释成是人与神的神秘结合,从而获得精神的宁静与快乐,而是把其解释为上帝使“选民”充满基督的灵,使其获得活动的方法、激励与能力,使之成为基督的战士,在事业上获得成功。对每个人而言,都应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百折不挠地努力苦干,争取在对社会有益的各种工作中百事如意。预定说是加尔文整个宗教观的核心,不仅以此否定了中世纪沿袭已久的对教皇的盲信,而且符合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②共和制的教会组织。继承了路德“信徒皆教士”的思想,教会设长老、牧师、教师、执事四种职务,长老为领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要求简化教会组织,反映了资产阶级对共和政治和廉价教会的要求。③“参与论”的圣礼观,只保留洗礼与圣餐两项圣礼。认为圣餐并非路德所说的是真实的耶稣的血与肉,也非慈温利所说的仅仅具有纪念的性质,而是“参与”了基督的血和肉,凭借信仰用心灵去感受基督的存在。④政教合一的教会观。认为教会不仅仅是提供恩典和拯救灵魂的机构,还应该督促国家、家庭和社会发扬上帝之道,使社会基督化,实行共和制的神权政治。
加尔文还在他的认识论基础上阐述对教育问题的基本主张。认为知识与信仰不是绝然对立的,上帝的圣灵是真理的惟一源泉,对上帝的认识就是最高的智慧,而《圣经》则是判断一切的标准。同时,又把信仰区别于知识,把凡是人所能理解的归为知识,人所不能理解的归为信仰,坚持信仰和知识对人类生活都具有不可缺少的作用。而且,信仰和知识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逐步具有的。信仰来自上帝的道——《圣经》,来自确信基督;对知识的疑问和探索则是人的自然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因而,信仰不仅不排斥知识,反而排斥无知与轻信。这就要求人们必须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所以,必须加强人的教育和训练。并相信,人的认识能力是通过感官的感觉到理性的区别判断逐步培养的,尤其重视理性的作用,强调对人的理解力和意志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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