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孔疏》
《周易正义》系唐代官书《五经正义》之一。唐代孔颖达奉诏主持编撰,马嘉运、赵乾叶、苏德融等对其参议,赵弘智复审。成书于唐贞观十六年(642),初名《义赞》,后诏命改为《正义》。又卷端题名为《兼义》,“兼”者,谓兼并王弼、韩康伯之《注》与孔氏《正义》之疏而言,为宋时刊刻者所加。
《周易正义·孔疏》在易学上有以下特征:①集前人之议,对《周易》的成书及传述过程,在《序》和《卷首》中进行了归纳和评叙,首开易学史研究之风气。②首创易义与易象互补之说,认为易义难穷,圣人取物象以垂范作则,托象以明义,义与象并不相斥。孔疏每以义与象互相发明,形成了既区别于两汉易注偏于象,又区别于王弼易注偏于义的独特风格。
《周易正义》 唐孔颖达疏,宋刻递修本
《周易正义·孔疏》在哲学上的以下见解,对后世有重要影响:①太极无象无形,元气混而为一,其象为无,其数为一。此说将元气一元论与贵无论融而为一,开太极诠释之新解。②在阴阳合德而生万物的问题上,《孔疏》提出禀气为始,成形为生之说,是一个具有科学价值的猜测,对后世气化论的发展有重大影响。③在矛盾观上,《孔疏》认为阴阳二气有自然得一之性,故能相感而生物,涉及到对立面如何走向同一的问题。“天地无心,自然得一。唯二气纲缊,共相和会,万物感之,变化而精醇也。天地若有心为二,则不能使万物化醇也。”(《系辞下疏》)④认为事物的变化有“渐变”与“卒化”之分。“变,谓后来改前,以渐移改,谓之变也。化,谓一有一无,忽然而改,谓之为化。”(《乾彖疏》)《周易正义·孔疏》由于过分拘泥于疏不破注,在许多观点上(如有无、本末、动静等)未能脱出王弼窠臼,具有一定的玄学色彩。
《周易正义·孔疏》序称14卷,《旧唐书·经籍志》著录为14卷,《新唐书·艺文志》为16卷,陈振孙的《书录解题》为13卷。清乾隆四年武英殿《钦定十三经注疏》本作13卷,另卷首1卷。阮元校勘本作9卷,另卷首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