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体道用

唐代崔憬易学命题。崔氏认为:天地万物皆有形质,形质之中包含“体”、“用”两个方面。“假令天地圆盖方轸为体为器,以万物资始资生为用为道;动物以形躯为体为器,以灵识为用为道;植物以枝干为器为体,以生性为道为用”。“体”指器物之形体,“用”指形体之性质、功能和效用。“体”与“用”统一于物体之中,“体”为形之下,谓之为“器”;“用”为形之上,谓之为“道”。用不离体,故用“即形质上之妙用”;器因道而立,故所谓道,“言有妙理之用以扶其体”(李鼎祚:《周易集解》卷十四)。崔氏的器体道用论,对宋代以后的易学哲学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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