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书》

明末清初王夫之的政论著作。1卷。包括《原极》、《古仪》、《宰制》、《慎选》、《任官》、《大正》、《离合》等7篇,另《后序》1篇。作于顺治十三年(1656)。其时,明王朝已灭亡12年,南明永历小朝廷偏安西南一隅已10年。王夫之避兵于常宁西庄源,对民族国家命运仍十分关注。《黄书》之作,就是希望“本轩辕之治,建黄中,拒闲气殊类之灾,扶长中复以尽其材”。“黄中”一词出《易·坤》:“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朱熹注:“黄中,言中德在内。”可见,王夫之所谓“建黄中”,就是要培养崇高的民族气节,反对民族压迫,这是贯彻全书的基本思想。为了总结汉族政权丢失的教训,他探讨了历代统治者治道的得失,特别痛斥“孤秦”、“陋宋”的“私以一人治天下”。认为君主的首要任务就是“保其类”、“卫其群”,君主的权位“可禅、可继、可革,而不可使夷类间之”。并从恢复和巩固汉族政权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政治的主张,诸如兵民分治、加重府权、选贤任能、关心民瘼、讲究战略等等。在论及经济问题时,提出了大贾富民国之司命的著名命题,强调“惩墨吏,纾富民,而后国可得而息也”。本书最初刊于同治四年(1865)曾刻本,1933年太平洋本《船山遗书》亦载。1936年上海中华书局曾印欧阳祖经《王船山黄书注》。1956年古籍出版社将其标点,与《噩梦》合编刊行。岳麓书社1992年新版《船山全书》收入第1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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