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内传》

明末清初王夫之撰。共6卷。每卷又分上下篇。卷末附《周易内传发例》。《发例》中有“岁在乙丑……于病中勉为作传”,说明写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嘉恺抄本《发例》末页又有“丙寅仲秋月癸丑朔毕”,说明系康熙二十五年八月初一日修改定稿。王夫之在谈到《周易内传》与《周易外传》区别时说:“《外传》以推广于象数之变通,极酬酢之大用,而此篇守《彖》、《爻》立诚之辞,以体天人之理,固不容有毫厘之踰越。”(《发例》)说明《外传》重宏扬义理,《内传》则围绕《彖》、《爻》进行训诂和推衍。

《周易内传》还比较系统地阐发了王夫之的宇宙观、方法论和认识论:①以“乾坤并建为宗”,阐述了一种朴素唯物主义与朴素辩证法相结合的宇宙观。王夫之指出,作为宇宙本原的太极是一种“阴阳浑合”的状况,“阴阳之本体,絪缊相得,合同而化,充塞于两间”。气是世界的本原,又是阴阳两气的对立统一;整个世界是阴阳两气构成,一切事物也是阴阳两气构成。“此太极之所以出生万物、成万理而起万事者也,资始资生之本体也。”这种认识既坚持了唯物的气本论,又坚持了朴素的辩证法。由此出发,指出事物的变化都是气聚散的结果,不存在从无到有的“生”,也不存在从有到无的“灭”。所以“《易》言往来,不言生灭”;“生非创有,而死非消灭,阴阳自然之理也”。②论述了掌握《易》理辩证方法的重要性。它有助于克服片面性,增加全面性:“舍《易》不学,安于一偏之见”,就会“迷其性善之全体,阴阳之大用”;有助于克服主观性,增强客观性:“学《易》者明其理”,便可以“见天则以尽人能”。“天则”指自然规律,“人能”指人的能动性,“尽人能”即在认识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学习《易》理的关键是要把握其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常”与“变”的关系,做到“蹈常处变”。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能应付自如,并做到与时偕行:“读《易》者所当唯变所适,以善体其屡迁之道。”③论述了某些认识论方面的问题。在谈到认识的无限性和有限性的关系时说,天地间的“道”(规律)是无限的,个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即使是圣人也有很多不知不能的东西。所以圣人都很谦虚,“以求进德于无已,而虚受万物以广其仁爱”。

本书初刊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湘潭王氏守遗经书屋所刻《船山遗书》,同治四年(1865)曾刻本、1933年太平洋本《船山遗书》均载。岳麓书社1988年新版《船山全书》编入第1册,以熹恺抄本做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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