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可兼知

在知行这一对范畴中,行比知具有更加根本的意义,人们的知识、经验要靠行才能得到,认识的目的也是为了指导行,且认识是否正确也要通过行才能检验。明末清初王夫之关于知行关系的命题。出自《尚书引义·说命中二》:“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为功者也。行焉可以得知之效也,知焉未可以得行之效也。……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王夫之发挥了《尚书·说命》中“非知之艰,行之惟艰”一语,批评了宋儒知先行后说。王夫之认为:①行是知的基础。比如人走路,不去行走是不可能知道道路情况的。古人为什么要强调“行之惟艰”?因为只有“先其难,而易者从之易矣”。“知非先,行非后”,人们只有通过行才能获得知。②知是行的目的。人们求知,不是为认识而认识,而是为了更好地行动,故君子“未尝离行以为知也”,人们求知如果离开了行这个目的,就可能陷入烦琐的词章考据而玩物丧志,或者陷入佛道之类的玄想、参悟。所以他反复强调“知之尽,则实践之而已”(《张子正蒙注·至当篇》)。③行是检验知的手段。所谓“行焉可以得知之效”的“效”,就是征验、效果之意。强调“行可兼知”,即行对知的决定作用,但并不否认知的作用。他认为:“人必知之而后能行之,行者皆行其所知者也。……喻之深,察之广,由是而行,行必安焉。”(《四书训义》卷二十)王夫之行可兼知的命题继承发展了古代儒家“行之惟艰”的思想,并对前人知行关系的理论做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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