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
清代章学诚的史学理论著作。书始撰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历时30年,逝世前尚未全部完成。如《浙东学术》篇,成于逝世前一年,而很重要的《圆通》、《春秋》等篇,是早有计划,终未撰成。著作由章学诚次子华绂在道光十二年(1832)首刊于开封,称为大梁本,后有《粤雅堂丛书》等本。1921年刘承干刊《章氏遗书》,另据王宗炎编目收此书,是为嘉业堂本。后有《丛书集成》本、《四部备要》本、1956年古籍出版社标点本。
《文史通义》品评古今学术,纵论文史,中心侧重于史。全书分内篇、外篇两部分,内篇大梁本5卷,嘉业堂本6卷。外篇两本皆3卷。内篇中,《易教》等11篇阐明六经皆史之旨;《史德》、《中郑》等篇论史学;《浙东学术》篇探讨学术源流;《诗教》、《古文十弊》等篇讨论文学流变及文章得失,对桐城派有所批评。外篇大梁本多论方志纂修,嘉业堂本则多为序跋书说。两本因内容有异,须相互补充。《文史通义》在史学上多所创见。它主张史学要“经世致用”,反对知古而不知今,反对空谈义理,也反对只埋头于故纸堆中去“妄求遍物”,而不知“大义”。在作者看来,史学是记载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一门学问,不能离开当时的社会实际。“学术固期于经世也,得一言而致用,愈于通万言而无用。”(《说林》)作者主张“史学所以经世”,力图在当时盛行的汉、宋学外另辟一条治学之路,纠正不良学风。《文史通义》提出了六经皆史的著名观点。它以为,六经乃三代盛时典章法度见于政教行事之实,而非圣人有意作为文字传于后世。作者根据历史事实申述道:“古无经史之分。”“六经初不为尊称,义取经纶为世法耳。”(《经解下》)揭去了六经神圣的外衣,阐明了六经原本的性质,也肯定了六经的价值。作者还进一步指出:“盈天地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报孙渊如书》)认为六经古史之遗,后人不尽得其渊源,故觉经异于史,其实,子集诸家,其源皆出于史。这就扩大了史学的范围。在史书的修撰上,《文史通义》按其功用,将史籍区分为“撰述”和“记注”(或“著述”和“比类”)两大类(《书教》)。“撰述”是著作,自成一家之言,如班固的《汉书》、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记注”是纂辑,系材料的排比,如刘歆、贾护的《汉记》。指出两者缺一不可,各有用处,同时肯定“撰述”的价值高于“记注”,“作史贵知其意”(《言公上》),提倡编著通史。在唐代史学家刘知幾主张史书修撰者必须具备才、学、识“三长”的基础上,《文史通义》更倡史德。指出治史者必须有史德,史德就是“著书者之心术”。它最根本的是指“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史德》),即尊重客观事实,而不掺杂以个人的主观成分。《文史通义》还较系统地提出了一套编纂地方志的理论原则和力法。突出了方志的史学性质,“志乃史体”(《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志属信史”(《修志十议》),并阐明其内容与体例。指出方志必须包括人物传记、典章制度和文学记载。另外,《文史通义》对学术源流、文学流变、文章得失等亦有论述,颇具裁识。总之,《文史通义》汇集了作者研究文史的心得,是作者一生精力的结晶。是书被史学界公认为刘知幾的《史通》以后,中国古代最为著名的史学论著,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