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说

清代龚自珍早期提出的对社会财产按封建等级分配的社会经济学说。见于《定庵文集·平均篇》。龚氏提出这一社会经济学说,旨在解决封建社会后期所面临的贫富悬殊、财产分配严重不均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以“三代”(、禹)按其等级,各取其份的财产分配方式为理想的模式。他要求在不改变封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对其分配方式做某些有限度的调整,变“贫富大不相齐”为“小不相齐”,而并非对社会财产实行真正的平均分配,从根本上解决“贫富不相齐”的社会经济问题。其思想渊源盖出自儒家创始人孔子。孔子曾提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论语·季氏》)他所“患”之“不均”,是以不打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一宗法社会的等级结构为前提的,而这正是他所追求的“三代之英”的理想社会即“小康”之世(《礼记·礼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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