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候结构钢
1.术语和定义
通过添加少量的合金元素如Cu、P、Cr、Ni等,使其在金属基体表面上形成保护层,以提高耐大气腐蚀性能的钢。
2.分类
各牌号的分类及用途见表5-22。
表5-22 各牌号的分类及用途
3.尺寸
不同牌号的供货尺寸范围见表5-23。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以供表5-23以外的规格。
表5-23 不同牌号的供货尺寸范围mm
4.技术要求
(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5-24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①为了改善钢的性能,可以添加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微量合金元素:Nb0.015%~0.060%,V0.02%~0.12%,Ti0.02%~0.10%,Al≥0.020%。若上述元素组合使用时,应至少保证其中一种元素含量达到上述化学成分的下限规定。
②可以添加下列合金元素:Mo≤0.30%,Zr≤0.15%。
③Nb、V、Ti等三种合金元素的添加总量不应超过0.22%。
④供需双方协商,S的含量可以不大于0.008%。
⑤供需双方协商,Ni含量的下限可不做要求。
⑥供需双方协商,C的含量可以不大于0.15%。
(2)冶炼方法
钢采用转炉或电炉冶炼,且为镇静钢。除非需方有特殊要求,冶炼方法由供方选择。
(3)交货状态
热轧钢材以热轧、控轧或正火状态交货,牌号为Q460NH、Q500NH、Q550NH的钢材可以淬火加回火状态交货,冷轧钢材一般以退火状态交货。
(4)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1)钢材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 钢材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①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可以采用R。
注:a为钢材厚度。
2)钢材的冲击性能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表5-26 钢材的冲击性能
①冲击试样尺寸为10mm×10mm×55mm。
②经供需双方协商,平均冲击功值可以≥60J。
3)经供需双方协商,高耐候钢可以不作冲击试验。
4)冲击试验结果按三个试样的平均值计算,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冲击吸收能量小于规定值,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70%。
5)厚度不小于6mm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钢材应做冲击试验。对于厚度≥6mm~<12mm或直径≥12mm~<16mm的钢材做冲击试验时,应采用10mm×5mm×55mm或10mm×7.5mm×55mm小尺寸试样,其试验结果应不小于表5-26规定值的50%或75%。应尽可能取较大尺寸的冲击试样。
(5)其他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增加以下检验项目。
1)晶粒度。钢材的晶粒度应不小于7级,晶粒度不均匀性应在三个相邻级别范围内。
2)非金属夹杂物。钢材的非金属夹杂物应按GB/T 10561的A法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表5-27的规定。
表5-27
(6)表面质量
1)钢材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夹杂和分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如有上述缺陷,允许清除,清除的深度不得超过钢材厚度公差之半。清除处应圆滑无棱角。型钢表面缺陷不得横向铲除。
2)热轧钢材表面允许存在其他不影响使用的缺陷,但应保证钢材的最小厚度。
3)冷轧钢板和钢带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擦伤、氧化色、酸洗后浅黄色薄膜、折印、深度或高度不大于公差之半的局部麻点、划伤和压痕。
4)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过钢带总长度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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