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固体废物罪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刑法罪名。指违反国家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入境的行为。本罪构成特征如下:(1)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海关管理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入境的行为。逃避海关监管,既可表现为绕过海关,通过未设关卡的小道或海岸线偷渡入境以逃避监管;也可表现为经过海关,但以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办法躲过海关检查,将固体废物偷运入境。(3)本罪的主观不法要素是故意。无论行为人是否有牟利目的,也不问行为人是否牟到任何利益,只要是故意为之,就符合本罪的主观特征。(4)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立本罪主体。本罪没有专门的法定刑设置。中国现行《刑法》规定,实施本罪行为者,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有学理意见认为,对实施本罪的行为人可按现行刑法所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法定刑裁量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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