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在学徒期限届满、新职工在试用期或见习期届满以后,经过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职工的程序。职工的工资待遇将随转正而调整。1981年5月21日国家劳动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学徒培训工作的规定》规定,经过考核合格,才能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要延长学习期限,进行补考,补考及格后才能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