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综合原则”或“混合原则”。数罪并罚的原则之一。对数罪不是单纯地采取并科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兼采2个或3个原则。由于折衷原则注意对不同的合并处罚原则合理取舍,扬长避短,互相补充,因而成为当代各国刑事立法普遍采用的一种原则。以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为例,其在对数罪采用“连续计算”方法实行并罚的同时,还兼采“同时执行”的并罚方法(大体上相当于吸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