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当年税后利润的分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批准。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为:(1)弥补亏损。公司在本年度有盈利,而上一年度有亏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又不足弥补此亏损时,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3)提取法定公益金。(4)提取任意公积金。(5)支付股利。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依股东的出资或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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