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
书籍:法律辞典
指自然人对仅与其个体相关的信息、生活资讯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预的权利。隐私指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的秘密,主要包括三部分:个人私事、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个人信息指一切个人的信息,如个人身高、体重、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经历、财产状况、家庭情况、婚恋情况、生活习惯等等。个人私事指个人的私生活。个人领域有形的信息,如日记、照相簿、通讯秘密等。隐私权的概念和理论首先是由美国学者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Brandeis)以及埃·威斯丁(A.Westin)提出的。中国《民法通则》对于隐私权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宪法》第38条及《民法通则》第101条关于保护人格尊严的一般规定,可以认定隐私权亦属于中国法律所保护的人格权的一种。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侵入骚扰(如侵入他人住宅)、监视监控、窥视、刺探、干扰、披露公开等等。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不必在公开场合进行。加害人即使是秘密进行的,也没有进行传播,但是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其侵害行为,即构成侵害隐私的行为。但是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着重于禁止未经本人同意而采用大众传播媒介公开属于他人隐私的秘密。因此,侵害隐私权的侵权行为,一般应以采用出版、电影、电视、广播等方式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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