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行政行为

书籍:法律辞典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直接、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所为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主体要素。(2)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职能要素。(3)是法律行为,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后果,这是行政行为的法律要素。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1)行政行为是行政法中最重要、最复杂、最富变动性,最具本国特色的部分。(2)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宪法、法律制定行政法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3)行政行为以效率为重要目标,因而一般都实行首长负责制。在程序上要求简便、迅速。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的效力:(1)确定力。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是否合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4)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行政行为的种类繁多,内容庞杂,可根据不同的标准分类为:内部与外部行政行为,抽象与具体行政行为,羁束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依职权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单方与双方行政行为,要式与非要式行政行为,作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行政立法、执法与司法行政行为,自为的、授权的与委托的行为等。

上一篇:行政协助下一篇:行政行为成立要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