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
书籍:法律辞典
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为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而制定的基本法律。行政处罚作为行政法的主要内容,其立法早在20世纪初就受到各国关注。1926年奥地利首先颁布实施了《行政处罚法》,1950年重新修订公布。分为行政罚实体法和行政罚程序法两部分。日本虽无统一的行政处罚法,但在各类具体法律中规定了多种处罚形式。英美国家行政处罚的规定多集中于各类专门法律。联邦和州的行政程序法对制裁种类、程序及司法救济也作了规定。概括起来,国外行政处罚立法的特点是:(1)注重用统一的法典化形式规定处罚内容,如德国、奥地利等国都制定了行政处罚法典;(2)明文限制低层次行政立法无权设定处罚权,保证处罚设定权与处罚执行权分离;(3)处罚程序日益受到立法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63号公布,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分8章:总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法律责任、附则,共64条。
上一篇:行政处罚的原则下一篇:行政处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