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刑事赔偿

书籍:法律辞典

对因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和监狱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遭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予以赔偿的制度。国家赔偿的一种。各国对刑事赔偿的条件、范围、程序和标准等,均有相应的规定,但不同国家存在一些差异。在中国,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于刑事赔偿作出了规定。依照该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两类情形时受害人有权得到赔偿:一类是侵犯人身权利,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此类情形是:(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另一类是侵犯财产权,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此类情形是:(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压、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必须遵守法定期限,并应当依法向义务赔偿机关提出申诉。对义务赔偿机关赔偿数额不满,可以在法定期限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但是,对于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依照中国《刑法》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不予赔偿。刑事损害赔偿必经的程序是:(1)受害人提出申请赔偿;(2)义务赔偿机关依法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3)依法赔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逾期不赔偿的,在法定期限内有权申请复议。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3名至7名审判员组成,负责审理复议请求。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但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赔偿的具体标准,因损害的严重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对其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上一篇:刑事判决下一篇:刑事人类学派
上一篇:刑事判决 下一篇:刑事摄影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