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险
书籍:法律辞典
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债权人)的信用放款和信用售货提供担保而同投保人之间成立的保险。依照信用保险,投保人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借款人或者赊货人(债务人)不能偿付其所欠被保险人的款项时,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信用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和投保人为信用保险的当事人。但是,信用保险的投保人只能是被保证人(债务人)的相对人(债权人),被保证人的相对人同时为被保险人。在发生信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后,有权向被保证人或者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信用保险一般称之为商业信用保险,为一种用于分散信用危险、消化信用危机造成之损失的财产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居于独立的地位。实务上,信用保险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信用)保险以及国内商业信用保险等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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