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直接代理”、“显名代理”。指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为法律行为,而使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中国《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代理,指狭义代理。